3名在狱中相识的男子刑满释放后,不思悔改,再次狼狈为奸盗窃通讯电缆,没想到准备销赃时又落入法网。8月7日,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的宋某、熊某甲、熊某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今年4月9日,犯罪嫌疑人宋某伙同熊某甲、熊某乙从随州城区乘车到随县三里岗镇八一桥村,意欲盗窃通信电缆。23时许,三人来到八一桥村至刘店村架设的通信电缆处,用随身携带的钢丝钳将该处的通信电缆剪断,后又将电缆线剪成长约30米的一节一节的电缆,藏匿在附近的田沟里。4月12日晚,宋某等人将藏匿的电缆线用三轮车运至随州城区变卖,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经审讯,这个犯罪团伙成员都有前科,犯罪嫌疑人宋某1983年因盗窃他人耕牛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,1991年因涉嫌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2003年再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1994年宋某在农场服刑中认识了熊某甲、熊某乙。刑满释放后,三人一直保持联系,宋某在随州搞货运生意,三人在一次聚会中,熊某甲提议去盗窃电缆线,很赚钱。宋某随即响应,并称自己知道一个容易盗窃的地方,该地方安全隐蔽,不宜被人发现,三人一拍即合,筹谋盗窃计划。令三人没想到的是盗窃刚得手,在准备销赃时就被抓获。